本案中原审被告曾与第三人共同起诉我方当事人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冻结了我方当事人银行账户存款32万余元,并提供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后案件经审理,原审被告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支持,我方当事人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产生资金占用损失,遂委托本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本案一审中主要争议焦点为原审被告是否构成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及应当是否应当承担保全损害的责任以及对我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金额的认定,二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其上诉请求,本律师均代为作出了相应答辩,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了原判决,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结合本案判例,本律师建议各位在诉讼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设计完善的诉讼方案,既能确保将来收到生效判决书后自身权益可以得到实现,又能规避相应的被他人追诉的风险,以获得自身权益的最大化。